关于开展2020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“防疫与复学”认定性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潘乐发布时间:2020-06-01浏览次数:151

各二级学院(部)、各有关单位:

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精神,做好复学后防疫常态化背景下的教育教学工作,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迎难而上,把研究成果应用到战胜疫情中去,实现防控防疫和教育教学“两手抓,两促进”。省教科规划办,决定开展2020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防疫与复学”认定性课题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主题

仅限于复学以后,防疫常态化背景下教育教学面临问题的对策研究,课题需注重实效性、创新性和推广性。

二、申报名额分配

本次课题实行限额申报,我校限额申报2项。各二级学院(部)、各有关单位限推1项。

三、课题申报与管理

本次课题申报为认定性申报。

1.选题申报。

课题负责人不受“有在研课题不得申报的限制”,但一人只能申报一项专项课题。本课题设课题负责人1人,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。

2.课题备案。

备案选题尚不属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,学校将结合我校防疫工作重点和实际需求,对申报课题进行遴选,遴选上的项目作为推荐备案课题,报教科规划办认定。遴选标准关注问题的针对性,对策的创新性、有效性及推广价值。

遴选项目申报截止时间: 2020年6月17日。

3.课题认定。

省教科规划办将于2020年8月中下旬开展课题认定程序。备案课题需提交认定材料(包括主报告和佐证材料。主报告要写明针对问题、实施对策和已产生的成效),浙江省教科规划办将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认定性评审,并抽检部分课题进行实地考察。优质课题将被认定为2020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防疫与复课”专项课题,并直接颁发结题证书。

联系人:邱老师       联系电话:8068225

 

 

科研处

2020年5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