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:
近期,根据市专利局统一要求:需要组织开展专利申请质量专项排查与自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请各部门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**家知识产权局2021年3月12日发布的《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》的公告(第411号)(见链接1)、1月28日发布的《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》(国知发保字〔2021〕1号)(见链接2),对照《办法》中所涉及的九种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开展自查,各专利发明人对正处于申请阶段且尚未结案或授权的所有专利申请(发明、实用新型、外观)进行自查,学生专利由指导教师负责。将确属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及时通知代理机构全部撤回,并将撤回回执报送科研处备案。
二、专利处于申请阶段(尚未结案或授权)的发明人需认真填写《规范专利申请行为自查表》(附件1),各二级学院(部)填写《规范专利申请行为自查汇总表》(附件2),有关单位分管领导签字、盖章后,于3月23日前将纸质报送至科研处,电子材料发送至OA信息员6。涉及撤回的,请附上代理机构撤回回执电子版,无业务部门挂靠的发明人直接报送至科研处,没有非正常专利申请情况的学院(部)需提交零报告。
三、本通知发布前已经做出撤回处理的无需上报。
联系人:李老师 电话:8068517
链接1: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《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》的公告(第411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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